货物的铁路运输费用的程序
发布时间:2022-10-09 点击:489
一、计算
在计算货物的铁路运输费用时,应按照以下程序:
第一:确定货物的运费计算等级(运价号);第二:确定铁路货物运价率;第三,确定货物的运价里程;第四,查明在货物运输里程中是否有特殊运价路段;第五,运费计算。
(一) 查定运价号
铁路货物的运费是根据货物的性质和运输要求,分成不同的运费计算等级,称为运价号。
整车货物有7个运价号,为1~7号。
集装箱货物按箱型分为2个运价号,20英尺箱、40英尺箱。
(二) 确定货物的运价率
我们现行货物运价率是由货物的发到基价和运行基价两部分构成的。
(三) 确定铁路货物运价里程的原则
运价里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到站间国铁正式营业线最短路径计算。
下列情况发站在货物运单内注明,运价里程按实际径路计算:
(1) 因货物性质(如鲜活货物、超限货物等)必须绕路运输时。
(2)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非铁路责任,托运人要求绕路运输时。
(3) 属于五定班列运输的货物,按班列径路运输时。
(4) 因最短径路运输能力不足,经政府指示或铁路和托运人共同商定的整车货物运输时。
(四) 铁路特殊路段运价
对于一些由地方投资、外商投资、地方铁路、临时营业线和特殊线路,在加入国家铁路路网运输后,国家和铁道部制定了特殊运价。
(五) 铁路《价规》规定的运费计算中,还含有几项附加费用
1、 铁路电气化附加费
2、 铁路建设基金
二、国际铁路联运货物的运杂费规定
1、进口货物国内段运费、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口货物在国境站上发生的杂费和国际铁路联运过境货物在国境站的换装费,均在国境站向收货人(托运人)或其他国境站的代理人核收。
2、出口整车货物在国境站过秤发现超载时、对卸下超载部分货物,从发站至国境站止的里程,按整车运价率核收运费、卸费和暂存费,并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规定加收上述运费五倍的罚款。